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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6月28日拍卖出让京九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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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开告字[2011]7号
  经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九开挂[2011]29号  京九路以南(原九江鸿丰公司用地 9867.56 住宅  ≤3.5  ≥30  ≤35 70 5979.725 3000 15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08日2011年06月27日江西省浔城拍卖行有限公司(九江市九龙街西一路口安居大厦1202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08日2011年06月27日江西省浔城拍卖行有限公司(九江市九龙街西一路口安居大厦1202室),节假日不受理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2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6月2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6月28日10时00分九江天翔商务酒店十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土地登记费、土地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等。
  (二)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三)以上宗地最低加价幅度为1万元/亩(或1万元/亩的整数倍)。九开挂[2011]29号宗地设有保留底价,未达到保留底价不能成交。
  (四)九开挂[2011]29号宗地由江西省浔城拍卖行有限公司负责拍卖。
  (五)交地条件:现状条件交地,土地成交时即已交付土地。地上、下管线的迁移由竞得人自行处理,出让方仅负责管线单位的协调工作。
  (六)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出让宗地的详细要求及规定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七)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将直接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
      2、竞得人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期限30天内足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出让金总额1‰的违约金;
      3、竞得人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期限50天未足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直接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按照约定依法追缴违约金。
      4、出现以上情况的(第二款除外),出让人将在有形媒体公告竞得人的有关信息,禁止其参与其他用地的竞买行为。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原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八)未竞得土地使用权的保证金在土地使用权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退款(不计息)。
     (九)项目开工建设标准:以主体建筑桩基础开工为标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陈女士 胡先生(13979289987 15270214677) 冯志峰 王铃(13979253574 13879292978)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20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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