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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8月1日公开出让汤王大道东侧、桐花路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7-05

关键字: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亳2011-12 汤王大道东侧、桐花路南侧 75500.3 商住  ≤2.8   ≤26 商业40、住宅70 21000 11000 200
亳2011-13 汤王大道东侧、养生大道北侧 75546.1 商住  ≤2.5   ≤26 商业40、住宅70 19000 10000 200
亳2011-14 养生大道北侧、仙翁路西侧、桐花路南侧 78515.2 商住  ≤2.8   ≤28 商业40、住宅70 18000 10000 2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将在2011年8月1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8日至2011年8月1日,到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8日至2011年8月1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日17:30分。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1年8月9日17: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8月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我局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11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1年8月3日10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他
     (一)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50%,三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70%,六个月内动工建设。
     (四)以非本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在土地成交后3个月内在亳州市注册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并自成立新公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应具备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徽商银行亳州支行开设基本账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8-5120275 0558-5120173
     联 系 人:支 瑞
     开户单位:亳州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4160000100000442702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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