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7月26日拍卖出让徐家浦围垦区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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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土资告[2011]235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徐家浦围垦区的杭农Ⅱ201107#—杭农Ⅱ201109#共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用地条件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用地条件由市经发局负责解释,出让地块详细规划要求以《慈溪市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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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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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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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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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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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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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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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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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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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起始价(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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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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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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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总投资(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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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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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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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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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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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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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农Ⅱ
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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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浦围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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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临新慈湖绿化带,南临杭农Ⅱ
201108#,西临慈溪市海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33#-2,北临慈溪市海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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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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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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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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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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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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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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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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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8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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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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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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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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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农Ⅱ
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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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浦围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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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临新慈湖绿化带,南临慈溪市海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西临慈溪市海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34#-2,北临杭农Ⅱ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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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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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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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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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
|
20
|
50
|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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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8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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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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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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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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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农Ⅱ
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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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浦围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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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临新慈湖绿化带,南临新慈湖绿化带,西临道路绿化带,北临新慈湖绿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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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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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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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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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
|
2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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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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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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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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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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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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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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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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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3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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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竞买对象为国有企业或镇级集体经济组织。
2、产业导向: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项目均为标准厂房。
3、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地块所在地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文件,后报市经济发展局审查,经市经济发展局审核通过并取得项目准入意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缴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五、竞买人须在2011年7月15 日至2011年7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出让地块所在地政府(地址及联系人详见拍卖出让公告第九条)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文件,出让地块所在地政府须在2011年7月19日至2011年7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根据竞买人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出具是否具备准入条件的初审意见,并将通过初审的名单报市经济发展局。市经济发展局须在2011年7月21日对出让地块所在地政府报送的通过初审名单进行综合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竞买人项目准入意见书。竞买人可在2011年7月21日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济发展局窗口领取《慈溪市 _____地块竞买人项目准入意见书》。
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25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财务窗口交纳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5日17: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截止期2011年7月25日17:00。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232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实施监管。拍卖时间为:2011年7月26日上午9:30。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如竞买人竞得该地块后,竞得人须凭《成交确认书》7日内与慈溪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中约定,竞得人凭《出让合同》及相关资料在6个月内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工业项目备案或核准、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审批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审批手续的,按出让文件有关规定或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2、缴纳保证金要求:本地竞买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外地竞买单位以本单位或者总公司开户银行开出的汇票或电汇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提交项目建议书地址及联系人
提交项目建议书地址: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63802675
慈溪市经发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63026440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出让人: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3809025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监督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63989921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7336210182600034034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