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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7月21日至8月3日挂牌出让霞光二路东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1-07-01

关键字: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第一地产网

惠湾地交告字[2011]27、28、29号
  经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加价幅度
(㎡)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惠201119  霞涌乌山头地段(霞光二路东南侧) 110209 住宅  1.4     70 19286.6 10000 100
惠201120  霞涌乌山头地段(乌山头西北侧) 93927 住宅 1.3     70 15263.1 8000 100
惠201121  霞涌乌山头地段(乌山头北侧) 110847 住宅  ≤1.3     70 18012.64 10000 10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外企业均可参与竞买:
     1、竞买人须属承建我区政府BT工程的企业,且承建的BT工程累计总额不少于2亿元,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2、竞买人须提供商业金融机构不少于2亿元资金证明,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BT工程金额可当作资金证明(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存在闲置土地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01日2011年08月01日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十一楼地产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21日2011年08月01日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十一楼地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0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8月01日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十一楼地产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19 号地块:2011年07月21日09时00分2011年08月03日16时00分 ;
  201120 号地块:2011年07月21日09时00分2011年08月03日16时00分 ;
  201121 号地块:2011年07月21日09时00分2011年08月03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成交后,竞得人须签订《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2、挂牌成交价款即为总地价款。竞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有关税费。
     3、付款方式:成交后,竞得人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有地价款。
     4、出让宗地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取得建筑设计方案批复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建设。
     5、项目建成前,禁止竞得人将项目用地转让(包括用地转让和股权转让),否则由政府收回。
     6、待《惠州大亚湾霞涌滨海地区概念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确定后,出让宗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可根据概念规划进行优化,如优化后方案确定的容积率高于本次挂牌方案的容积率,经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区管委会批准,并按规定补交增容地价后,可提高容积率。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十一楼地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仕观  陈小萍
     联系电话:0752-5573916.5579295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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