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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巢湖市8月5日拍卖出让体育大道以东、龟山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7-14

关键字: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巢国土告字〔2011〕13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巢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土地
用途
出让
面积
(亩,以实测为准)
出让
年限
(年)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出让
起价(万元/亩)
增价幅度(万元)
 
出让方式
履约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2011-42号
东至现状农田、南至现状农田、西至体育大道、北至龟山路
居住
商业
183
70
40
25
1.75
30%
39
0.5
拍卖(竞买人不足3人时转为挂牌方式)
5000
“净地”出让
  备注: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巢湖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建筑)设计条件通知书》(巢规设〔2011〕57号)。
  二、该项目为拆迁安置房(含保障性住房)及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建设,为保证建设质量和进度,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本级或其子公司且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注册资本需达到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并有银行授信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融资的证明(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意参加竞买者,办理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以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委托竞买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并载明委托授权权限的授权委托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8月3日16:00时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至2011年8月12日11:00时前;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发布公告,有意向者可电话询问有关事宜。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申请截止日18:00时前确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为2011年8月5日9:00;拍卖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原市委老办公楼一楼)
  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11年8月4日至2011年8月15日;挂牌地点: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6楼。
  五、其他事项
  受让人负责按《滨湖景城(东区)地块安置房建设购置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及经市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方案和扩初设计,经批准后对上述宗地范围内所有新建建筑物进行建设,竣工后经验收合格交购买人。上述合同与《土地出让合同》一并签订。
  拆迁安置房及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建筑的购买人为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中拆迁安置房及配套商业用房按2600元/m2、地下机动车库(含人防部分地下机动车库)按2400元/m2、地下非机动车库按1500元/m2结算(无偿移交的公建配套除外)。
具体事项见出让文件。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20日起到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资料等。
  六、联系方式: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许先生 0565-2621850
  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发科    刘先生 0565-2337738
  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罗女士 0565-2399311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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