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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岭市6月30日拍卖出让东部产业新区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5-31

关键字: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温土公告字[2011]18号
   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地块位于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东至规划路,南至滨八路,西至海二路,北至东山前浦,出让土地面积58094平方米, 出让用途为综合用地,出让期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教育50年;出让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2.19; 绿地率不少于25%;建筑限高:98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2733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0089平方米(包括物业营业用房),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5982平方米。
宗地编号:
 DB200211
宗地面积:
 58094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部产业新区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3-2.19
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5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282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和暂定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温岭境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受让的,成交后需在180天内在温岭东部新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且不得变更股份),并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再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变更原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20日2011年06月28日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27日2011年06月28日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28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6月2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6月30日09时00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地上须配置开闭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42平方米,位置在地块西北角.按规定建好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临路须配置一个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200平方米,不少于6班,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标准建设,按规定建好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幼儿园地下空间小区不得占用。
    临路须配置一个小学,用地面积不少于157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917平方米,不少于18班,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标准建设,建好后无偿移交给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小学地下空间小区不得占用。
    临东侧规划路不得设置商业用房。
    其他有关建设标详见温岭市建设规划温建规许(2011)21、75号文件要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35号
    联 系 人:周旭荣
    联系电话:0576-86126797
    开户单位:温岭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207041109064036665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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