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8月10日至8月19日挂牌出让新仓镇建新路西侧等六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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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告字〔2011〕13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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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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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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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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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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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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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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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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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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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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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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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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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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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新仓镇建新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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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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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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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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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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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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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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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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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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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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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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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新仓镇石路村3组、新枫苑小区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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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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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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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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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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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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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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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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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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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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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新仓镇石路村2组、朝阳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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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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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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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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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24米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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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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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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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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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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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广陈镇港中村9组、广前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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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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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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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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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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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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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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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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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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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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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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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广陈镇港中村9组、广前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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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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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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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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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20米
|
≥10%
|
40年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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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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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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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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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广陈镇卫生院西南侧、广前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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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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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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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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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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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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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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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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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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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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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只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28日至2011年8月17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1年7月21日至2011年8月9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17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7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19日15:0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1年8月19日15:3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除保证金外,剩余土地出让金缴入账户另行指定。
4、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631735
联 系 人:王先生 曹女士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行:工商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1204080009064030739
开 户 行: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90110180020000066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