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界首市8月11日拍卖出让胜利路北侧,天安路东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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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国土公告字[2011]06号
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界2011-09 | 胜利路北侧,天安路东侧 | 70309.5 | 住宅 | ≤2.4 | ≥45 | ≤22 | 70 | 11000.00 | 5000 | 100 |
界2011-10 | 人民路南侧,省道308线西侧 | 70154.9 | 住宅 | ≤2.4 | ≥45 | ≤22 | 70 | 11500.00 | 5000 | 100 |
界2011-12 | 东顺河街北侧 | 5061.21 | 住宅 | ≤2 | ≥25 | ≤28 | 70 | 1200.00 | 500 | 50 |
备注:界2011-09:1、该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报名低于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2、若达到拍卖条件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17时;拍卖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10时。 3、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1年8月18日17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帐为准)。挂牌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该地块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其中商业出让年限40年,住宅出让年限70年。
界2011-10: 1、该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报名低于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2、若达到拍卖条件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17时;拍卖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10时。 3、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1年8月18日17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帐为准)。挂牌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该地块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其中商业出让年限40年,住宅出让年限70年。
界2011-12:1、该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报名低于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2、若达到拍卖条件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17时;拍卖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10时。 3、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1年8月18日17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帐为准)。挂牌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界2011-10: 1、该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报名低于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2、若达到拍卖条件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17时;拍卖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10时。 3、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1年8月18日17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帐为准)。挂牌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该地块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其中商业出让年限40年,住宅出让年限70年。
界2011-12:1、该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报名低于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2、若达到拍卖条件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17时;拍卖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10时。 3、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1年8月18日17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帐为准)。挂牌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竞买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可获得竞买资格,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3、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22日 至 2011年08月10日 到 界首市土地交易大厅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22日 至 2011年08月10日 到 界首市土地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1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8月1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8月11日10时00分 在 界首市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印章,不受理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2、按照国土资发【2010】151号令,竞买人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款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
4、发现竞买企业或个人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取消竞买资格,并向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国有资产、工商、价格、金融、证监等主管部门抄送名单,每季度末,国土资源部统一向社会通报。
5、自然人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须在我市注册企业或公司。
6、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界首市国土资源局解释为准。
1、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印章,不受理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2、按照国土资发【2010】151号令,竞买人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款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
4、发现竞买企业或个人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取消竞买资格,并向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国有资产、工商、价格、金融、证监等主管部门抄送名单,每季度末,国土资源部统一向社会通报。
5、自然人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须在我市注册企业或公司。
6、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界首市国土资源局解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界首市解放五大街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王丽 张静
联系电话:0558-4819977
开户单位:界首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界首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界首市支行
银行帐号:20334128200100000147131、1311292309024900770
联系地址:界首市解放五大街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王丽 张静
联系电话:0558-4819977
开户单位:界首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界首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界首市支行
银行帐号:20334128200100000147131、1311292309024900770
界首市国土资源局
2011-7-21
201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