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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1月19日至1月28日挂牌出让兴庆区南薰西街以南、凤凰南街以西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0-12-30

关键字: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银国土资告字[2010]16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供地状况 出让年限 提交廉租房面积(m2) 挂牌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年) (万元) (万元)
银地(挂)字[2010]-90号 兴庆区南薰西街以南、凤凰南街以西 2980.6 城镇住宅、商服 <5.0 <20% >20% 现状 70/40   116 416
银地(挂)字[2010]-91号 兴庆区北京路以北、世纪小区东、南两侧 16427.3 城镇住宅、商服 ﹤2.0/﹤1.2 ﹤28%/﹤35% ﹥35%/﹥30% 现状 70/40   434 1934
银地(挂)字[2010]-92号 兴庆区利民南街东侧、书苑巷北侧 33783.6 城镇住宅、商服 ≤3.0 ﹤30% ﹥35% 净地 70/40 3041 6842 3921
银地(挂)字[2010]-93号 西夏区黄河路以北、长城机床厂家属院东侧 9094.8 城镇住宅、商服 <2.0 <28% >35% 净地 70/40 546 955 1955
  备注:银地(挂)字[2010]-90号:1、出让宗地所涉及范围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安置由竞得人负责实施,住宅实行原地安置,按套内面积1:1安置,原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要补足50平方米,对于超过50平方米以上房屋,增加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按成本价购买, 15平方米以上的按限价房3300元/平方米购买,30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场价购买。2、竞买人另须缴纳300万元拆迁安置补偿保证金,拆迁安置完成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银地(挂)字[2010]-91号:1、出让宗地所涉及范围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安置由竞得人负责。2、竞得人须为银川市园林局下属银川市湿地管理办公室、银川市森林公安分局及银川市森林防火办公室代建1500平方米办公用房,其建安成本由银川市园林局承担。3、竞得人须出资改造阳澄巷现状未改造段,总长约0.76公里,包括路基、路面、路灯、给排水、交通设施及绿化等工程,具体工程建设由银川市建设局监管,并负责竣工验收。4、竞买人另须缴纳1500万元拆迁安置补偿保证金,拆迁安置补偿完成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银地(挂)字[2010]-92号:1、本宗地竞得人在该项目实施中另须设置集中公共绿地5498平方米(含景观广场、道路硬化、景观水系)。2、该项目的实施必须为国家级65%节能示范工程。3、竞得人须按照城市道路建设规划规范要求出资修建宗地南侧书苑巷(三林巷至凤凰南街段)、宗地西侧规划利民南街(新一中北侧规划路至书苑巷段)、宗地北侧新一中北侧规划路(规划利民南街至民族南街段)道路(包括地下及地面设施,不含道路的征地拆迁费用),工程概算2120.55万元。实际建设费用最终由市财政局、审计局进行决算,若道路施工决算未达到概算额度,差额部分需补缴入市财政,若超出概算由竞得人承担。道路建设由市建设局负责监管并组织竣工验收。道路建设竣工由市建设局出具道路施工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后,市住房保障局方可办理该项目预售许可。4、本宗地竞买人另须缴纳500万元道路建设保证金,该保证金由市建设局出具道路施工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5、出让宗地所涉及范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由兴庆区政府负责实施,竞得人付清全部地价款后30日内由兴庆区政府负责交付土地。
   
  银地(挂)字[2010]-93号:1、该宗地竞得人须负责解决长城社区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并代缴十年采暖费,该事项的落实与监管由西夏区政府负责。2、该宗地竞得人须负责接管长城机床厂家属区(东西两区)约67724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包括该家属区环境整治和水、电、暖的日常维护管理),同时负责解决家属区自行车棚一座面积约400平方米和与之配套的的设施,该事项的落实与监管由西夏区政府负责。3、竞得人须承担长城机床厂家属区(东西两区)小区内采暖、供水等改造费用,改造费用以银川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审定费用为准,该事项的落实与监管由西夏区政府负责。4、该宗地竞买人另须缴纳长城机床厂家属区(东西两区)改造保证金1000万元,小区改造完成后,由西夏区政府出具相关证明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5、竞得人付清全部地价款后30日内由西夏区政府负责交付土地。
注:起始价、成交价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其它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
  1、本次挂牌出让属房地产开发的项目,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2、本次挂牌出让未交清银川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
  3、本次挂牌出让未交清银川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2009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26日(工作时间),到银川市政务大厅土地交易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26日,到银川市政务大厅土地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帐时间)为2011年1月2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月26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2011年1月7日9:30时银川市政务大厅门口组织踏勘并现场答疑。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银川市政务大厅土地交易窗口;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8:30时至2011年1月28日16:00时(工作时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申请。
  3、本次出让信息公告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及银川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gtj.yinchuan.gov.cn/)上查询。
  4、本公告由银川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与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联系人:曹建虎  杨晶             电 话:0951-6028190 0951-6020363 0951-6889338(交易窗口)
  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帐    户: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帐    号:40068015201080000124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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