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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8月15日至8月26日挂牌出让苍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二期02-1-1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7-26

关键字: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1]142 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二期02-1-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人民币)
投资
强度
竞买
保证
金(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其他
要求
苍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二期02-1-1地块位于灵溪镇内李村,工业园区园区大道以南、经四路两侧地块
出让面积为19793平方米(约29.69亩)
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塑料制品业)
2.4且≥1.2
45%
15%~20%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五十年
    1107万元
 
6000万元/公顷
230万元
565万元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凡项目经准入审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7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县外公司、企业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新公司、企业。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挂牌出让文件和具体要求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   8日至 2011    8  14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1    8  16 17:00时之前到苍南县招商办提出准入审查申请。苍南县招商办将在 2011    8    19 17:00时前告知其审查结果。
申请人可于201111:00时之前(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截止至 2011    8 26 11:00时;  8  15 日至 2011  8 26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1 8  26 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1 8  15 8:30时至2011 8  26 15:30时(工作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联系 人:    温 女士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帐号: 1203284029200238885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帐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 7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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