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8月22日至9月2日挂牌出让艮塔西路以南文种南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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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土出2011年第24号)
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诸暨市城西工业新城艮塔西路出让地块11-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 块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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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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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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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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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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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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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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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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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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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密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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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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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塔西路出让地块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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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塔西路以南
文种南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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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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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办公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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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办公5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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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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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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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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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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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70
|
出让地块的其他指标和规划设计条件按诸规(2011)开规设条字035号规划要求实施。
二、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竞买人可以报名申请参加该出让地块的挂牌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取有底价的挂牌出让方式,按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17日至2011年8月31日(机关工作时间),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诸暨市暨东路58号) 四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19日至2011年8月31日(机关工作时间),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下午3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11年8月31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定于2011年8月22日上午9时至2011年9月2日下午4时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行。
七、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报名及竞买报价。
八、成交价款付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总地价款的50%,成交之日起8个月内付清全部地价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九、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地上)≤269794平方米。其中步行街北侧A地块须建设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有大型超市、百货、餐饮、休闲、影院等功能);步行街南侧B地块可建设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万平方米的住宅;其余面积可建设临街商铺、酒店和办公楼。
十、开发建设要求:
(一)商业综合体面积应大于100000平方米。商业综合体建成后须整体经营,不得分割产权。
(二)竞得人在土地竞得之日起十个月内须动工建设,且商业综合体应先行动工建设,商业综合体主体结顶前不发住宅预售证;动工之日起两年半内建成商业综合体并满铺开业;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全部建筑建设。
(三)商业综合体应包括:引进一家《财富》杂志评选的2010年度世界500强企业排名前100位中的一家商业零售企业入驻,开设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0平方米的大型百货商场或主题购物中心;引进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国内外拥有5家以上连锁店的知名品牌主力店6家。
(四)竞得人若不是注册在本市的企业,须于竞得土地后60天内在诸暨市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五)、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须向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缴纳出让地块总出让价款5%的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
十一、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出让文件,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十二、相关事宜
1、竞买保证金交纳帐户
指定银行:建行东风分理处
户 名:诸暨市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帐 号:33001656338050002844-900301
2、垂询电话:87383332 87980065 87253012
诸暨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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