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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8月3日拍卖出让宜春大道以东、沪昆高速以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7-13

关键字: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宜市土出字[2011] 46号      
 
  经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46
宜春大道以东、沪昆高速以南
37945
(56.92亩)
商服
≤1.0
≤40%
≥25%
 
40
 
2000
4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25日至2011年8月2日(节假日除外)到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25日至2011年8月2日(节假日除外),到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日16时,保证金以银行(出让人指定银行)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公开出让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2011年8月3日上午10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宜春市地产交易管理所
  联系电话:3239471 3237343
  联 系 人:邹辉、尹金秀
  开户行:市工行东门支行
  单 位:宜春市宜阳新区计划财政局
  帐 号:1508200129000888851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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