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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歙县8月29日至9月8日挂牌出让位于杞梓里镇苏村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歙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8-08

关键字:歙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歙国土告字[2011]08号
  经歙县人民政府批准,歙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加价幅度
(㎡)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歙国土[2010]88号B地块  桂林镇牌头村 1231 商服  ≤3.4     40 77.55 16 0.92
 歙国土[2011]08号  杞梓里镇苏村 61619.07 住宅  ≤1.2  ≥30  ≤35 70 2107.37 420 41.24
 歙国土[2011]09号  杞梓里镇梓里村 1683.97 住宅  ≤3     70 70.73 16 1.26
 歙国土[2011]47号  郑村镇郑村村 482.24 住宅  <2.3     70 112.9364 22 0.5
  备注: 歙国土[2010]88号B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的价值。
  歙国土[2011]08号:土地用途为商住,商住建筑面积比例为1:8.
  歙国土[2011]09号:土地用途为商住,商住建筑面积比例为1:2,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的价值。
  歙国土[2011]47号:含房产价值82.7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在歙县境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和个人,并且其行为不满三年的,不得参加竞买: 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②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③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④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⑤此前竞得土地至今仍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以及至今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的。⑥非法占用土地、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出让等违法违规有记录的。
      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6、竞买保证金已支付进账的凭证。7、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8、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08日2011年09月05日歙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08日2011年09月06日歙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9月06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9月0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歙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歙国土[2010]88号B地块 号地块:2011年08月29日08时00分2011年09月08日10时00分 ;
      歙国土[2011]08号 号地块:2011年08月29日08时00分2011年09月08日10时00分 ;
      歙国土[2011]09号 号地块:2011年08月29日08时00分2011年09月08日10时00分 ;
      歙国土[2011]47号 号地块:2011年08月29日08时00分2011年09月08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保证金缴入公告中的账户,并经我局确认已全部进账后方可视为有效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或电话通知。
      (三)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地块以现状出让,其最终出让面积以交地时的实测面积为准。
      (四)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申请报名。
      (七)本次出让成交价格不包括税费,税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的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八)工业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同时必须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应环保要求,用地项目必须符合发改部门的产业准入要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歙县徽城镇新安路16号
     联 系 人:庄女士 洪女士 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9-6537675
     开户单位:歙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
     银行帐号:1310094029000029176
歙县国土资源局
20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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