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土资告〔2009〕67号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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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土资告〔2009〕67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太屺1#地块位于古塘街道,东至五灶江绿化带、南至规划潮塘江北路、西至规划六灶江路、北至规划清水湾路绿化带。
(二)浒溪线6#-1地块位于横河镇,东至浒溪公路绿化带、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
(三)浒溪线6#-2地块位于横河镇,东至浒溪公路绿化带、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
(四)晓记江以西地块位于中心城区,东至晓记江、南至规划路、西至环城东路、北至解放街。
二、出让地块的编号、规划指标、土地用途、使用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起始价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太屺1#地块 |
94239 |
1.3-1.8 |
≤32 |
30 |
居住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60000 |
12000 |
浒溪线6#-1地块 |
6104 |
1.3-1.96 |
≤40 |
30 |
商业 住宅 |
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7000 |
1340 |
浒溪线6#-2地块 |
15431 |
||||||||
晓记江以西地块 |
7974 |
1.5-2.5 |
≤50 |
≥20 |
商业金融业用地 |
批发零售用地 |
40年 |
10000 |
2000 |
注:浒溪线6#-1、6#-2地块整体出让。上述地块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竞买人资格
(一)太屺1#地块、浒溪线6#-1地块、浒溪线6#-2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具有慈溪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允许参与该地块竞买证明的企业,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二)晓记江以西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17日至2009年8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3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缴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六、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27日至2009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3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财务窗口交纳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8日下午16:3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8月28日下午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慈溪国际大酒店三楼国际会议中心(慈溪市新城大道62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实施全程监管。拍卖时间为:2009年9月1日上午9:00。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交纳竞买保证金要求:本地竞买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外地竞买单位以本单位或者总公司开户银行开出的汇票或电汇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付款期限: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60天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动工及竣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开发建设期限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十个月。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联系电话:0574-63829993 联系人:郑先生
监管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574-63989921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 7336210182600034034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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