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1月6日至1月18日挂牌出让虎山南路以西、凤凰南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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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国土告字[2010]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拟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人民币)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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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面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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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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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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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筑面积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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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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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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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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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J[2010]2018号
大郝家西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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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虎山南路,南至凤凰南路,西至用地边界,北至规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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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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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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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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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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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70年、商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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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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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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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出让宗地新建住宅套型应符合《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和烟台市规划、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的相关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要求的(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批次出让宗地须现场申请并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交易时间、地点
1、出让人2010年12月16日起接受咨询,于2010年12月31日发放有关材料。挂牌出让于2011年1月6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8日上午10时(节假日不休),若出让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出让人在当地媒体及土地使用权交易场所公示告知。
2、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15日,有意竞买人应到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五楼登记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出让人审查,竞买人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将在2011年1月15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可参加宗地竞买。
3、本次出让地点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5楼交易大厅。
竞买人必须独立缴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5日16时。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
电 话:0535-6719039
网 址:http://www.ytgt.gov.cn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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