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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游县2011年3号、4号、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补充文件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8-11

关键字: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因拍卖报名人数不到法定人数,2011年3号、4号、5号地块转为挂牌出让程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宗地的起始价和宗地的增价幅度。
(1)宗地的起始价:
2011年3号地块的起挂价:人民币叁亿元(30000万元整)
2011年4号地块的起挂价:人民币叁亿贰仟万元(32000万元整)
2011年5号地块的起挂价:人民币玖仟万元(9000万元整)
(2)宗地的增价幅度:
挂牌期间2011年3号、4号地块的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2011年5号地块的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转入现场竞价后各地块增价幅度由挂牌主持人自主确定。
(3)各地块进入现场竞价顺序由主持人根据挂牌现场情况自主确定。
二、挂牌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18日16时止(以实际到帐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1年8月18日16时30分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挂牌起始时间:2011年8月10日9:00时;
五、挂牌截止时间:2011年8月20日15:00时止
六、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和下午2:30时至5时15分(挂牌截止日除外)。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现场竞价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地块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挂牌期间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该价格不低于保留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保留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且达到该地块保留价者为竞得人。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交款时间:2011年3号至5号地块在一个月内(因挂牌顺延确定为2011年9月20日前)交纳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50%,成交后三个月内(因挂牌顺延确定为2011年11月20日前)交清剩余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
九、其它事项按照2011年3号、4号、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挂牌)文件执行。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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