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县8月30日公开公告出让万佛路与龙潭北路交叉口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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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国土资告[2011]11号
经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
面积
(㎡)
|
出让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
起
始
价
|
增
价
幅
度
|
出
让
年
限
|
||
容
积
率
|
绿
地
率
|
建筑密度
|
||||||||
2011-37
号地块
|
河棚镇街道
|
3260
|
市场
商住
|
≤1.9
|
≥20%
|
≤50%
|
175万元
|
194
万元
|
≥ 2万元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011-38
号地块
|
万佛路与龙潭北路交叉口
|
3503
|
天然气加气站
|
≤0.35
|
-
|
≤20%
|
160
万元
|
178
万元
|
≥ 2万元
|
1.空中和地下管线等由竞得人自行勘验并和有关单位协商妥善解决。
2.宗地范围与周边建筑物的日照影响、安全距离、退让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成交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工程项目立项等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4.2011-37号地块商业用地≤17%,市场用地≥32%,建成后一层农贸市场无偿交给河棚镇政府。具体规划要求详见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交清成交款,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一年。
6.未按期交纳成交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交款延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交清成交款的,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定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以总成交款的1‰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2011-38号地块申请人须取得省能源局CNG加气站项目核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应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18日至30日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0日17时。
五、我局将在2011年8月31日10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具体出让方式,16时前将审查情况告知申请人。竞买人达到3人以上(含3人)确定为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2011年9月1日10时;竞买人不足3人转为挂牌方式出让,转入挂牌出让后,继续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7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9月9日16时。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拍卖、挂牌出让地点: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西大街(中大街南头向西100米)
联 系 人:刘 惠 电话0564-8568651
徐应纯 电话0564-8623357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舒城支行
账号:1314040029300044282
农业银行舒城支行乌龙井分理处
账号:12340101040001260
中国银行舒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179711793440
土地成交款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财政局
开户行:国家金库舒城县支库
账号:271001
收款人开户行行号:011376512020
舒城县国土资源局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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