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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土资告〔2009〕17号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9-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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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土资告〔2009〕17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慈土储(城区)0822#-1地块位于宗汉街道,东至市宗汉汉忠塑料厂、南至宗汉大道(宽度34米)、西至史家路、北至城区0822#-2地块。

  (二)、慈土储(城区)0822#-2地块位于宗汉街道,东至市宗汉锦东酒家、南至城区0822#-1地块、西至史家路、北至金轮集团A7#地块。

  (三)、慈土储(城区)0823#地块位于宗汉街道,东至金轮集团A4#地块、南至河、西至河、北至金轮集团A4#地块。

  (四)、慈土储(城区)0824#地块位于宗汉街道,东至路、南至金轮集团、西至轮集团A4#地块、北至宗汉大道。

  (五)、慈土储(逍林)0804#地块位于逍林镇新园村,东至道路、南至道路、西至道路及逍林汽车城11#地块、北至道路及逍林汽车城11#地块。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出让面积(M2)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规划  性质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开发程度

起始价总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慈土储(城区)0822#-1地块

2872

28-32

1.3-1.4

≥20

商业

商服

40年

现状

2966

593

  慈土储(城区)0822#-2地块

2229

28-32

1.3-1.4

30

住宅

住宅

70年

现状

  慈土储(城区)0823#地块

7593

24-35

1.4-1.6

30

住宅

住宅

70年

现状

  慈土储(城区)0824#地块

4627

24-35

1.4-1.6

≥32

商业住宅用地

商服住宅

商服40年、住宅70年

现状

  慈土储(逍林)0804#地块

12834

35-43

1.0-1.2

≥20

商业金融业

其他商服

40年

现状

1460

292

  注:1、慈土储(城区)0822#-1、0822#-2、0823#、0824#地块整体出让。2、上述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条件》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竞买人资格

  (一)、慈土储(城区)0822#-1、0822#-2、0823#、0824#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二)、慈土储(逍林)0804#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世界著名汽车公司(以2006年《中国品牌总网》公布为准)同意在慈溪汽车商城设立汽车4S店书面授权备忘录的企业,且同时具有与慈溪市逍林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书,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2月9日至2009年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缴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六、申请人可于2009年2月12日至2009年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财务窗口交纳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5日下午15: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2月25日下午15: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实施全程监管。挂牌时间为:2009年2月16日至2009年2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慈土储(逍林)0804#地块房屋建成后,慈溪汽车商城管委会以成本价回购400㎡建筑面积的房屋(其中底层面积不少于150㎡),用作物业、综合服务等管理用房,转让税费按有关规定各自负担。具体划定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逍林镇人民政府和竞得人共同商定。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要求:本地竞买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外地竞买单位以本单位总公司(公司注册地)银行开出的汇票或电汇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付款期限: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五)动工及竣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开发建设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个月。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浒山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联系电话:0574-63829993        联系人:郑先生

  监管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574-63989921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 381020100100007448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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