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0〕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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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485号《公文处理单》精神,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公开挂牌出让滨江商务区(蒲州片区)P02-12地块(蒲州村三产留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坐落位置、面积及用途:滨江商务区(蒲州片区)P02-12地块,位于市区红日三期地块东侧地段,出让土地面积9573平方米(折合14.3595亩),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393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上述出让地块净用地面积以出让地籍图为准,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测绘的G2010-002号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土地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四、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24597万元人民币(其中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用3,590,250元)。起始价和竞得价均不包括整个地块的单独计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和地下商品车库(位)的地价款、耕地占用税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五、参加竞买对象:开发资质在二级(含)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六、竞得后建设要求:
1、竞得人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175.6平方米的拆迁安置用房(计入总容积率指标),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龙湾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用于安置。配建的拆迁安置用房具体要求由竞得人与龙湾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签订管理合同约定。
2、出让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其中,地下车库未经批准不得转让或出租,如竞得人确需转让或出租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3、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按温政办[2008]74号文规定执行;项目竣工后实测建筑超出规划设计条件规定指标的,按温政办[2010]45号文规定执行。
七、报名登记日期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人应当在2010年 7 月 6日至2010年 8 月 2日下午5时前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土地交易窗口报名登记,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报名时,须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开发资质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竞买人须缴纳保证金,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4920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于2010年 8月 2 日下午5时之前交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竞买人取得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即转为地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九、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 7月 23 日至 8 月 4 日下午 3:00 。
十、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缴入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九、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 7月 23 日至 8 月 4 日下午 3:00 。
十、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缴入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二、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大厅窗口:0577-88151021 郑先生
土地交易处:0577-88151126 池女士
土地交易处:0577-88151126 池女士
鹿城区黎明街道蒲州村:13806559118 黄先生
13806880635 林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http//www.wzzbtb.com
2010年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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