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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东县9月23日拍卖出让县城珠江路南侧、人民北路东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如东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9-03

关键字:如东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东国土资出[2011]第15号
  经如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如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115-1 县城珠江路南侧、人民北路东侧 48894.20 商业 ≤1.5 ≤28 ≥30 40 7335 14668.26 单价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1115-2 县城黄海西路南侧 43014.70 商业 ≤1.6 ≤25 ≥35 40 6884 13764.7040 单价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1115-3 县城通海路西侧、江海西路北侧 49775.70 商业 ≤1.5 ≤28 ≥30 40 7468 14932.71 单价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1115-4 县城珠江路北侧 47442.30 商业 ≤1.6 ≤25 ≥35 40 7355 14707.1130 单价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1115-5 县城朝阳路东侧、南环路北侧 145465.80 商业 ≤1.8 ≤20 ≥35 40 25458 50913.03 单价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土地条件均为现状,各宗地内保留的建筑物由受让人另行作价一并接受,不得拆除(1115-1地块保留建筑物15777.86平方米由受让人以4733.358万元价格一并接受、1115-2地块保留建筑物43253.3平方米由受让人以12975.99万元价格一并接受、1115-3地块保留建筑物31773.16平方米由受让人以9531.948万元价格一并接受、1115-4地块保留建筑物29642.79平方米由受让人以8892.837万元价格一并接受、1115-5地块保留建筑物84978.51平方米由受让人以25493.553万元价格一并接受),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要求组织实施,有关用水、用电、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增、扩容)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所需费用及其他事项由受让人负责。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 均可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9月03日至2011年09月23日,到如东县国土资源局二楼江苏省土地市场如东交易所(地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9月03日至2011年09月23日如东县国土资源局二楼江苏省土地市场如东交易所(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09月2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9月2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地点)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本次拍卖活动在如东县公证处公证员监督下进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通海路3号
        联系电话:0513-84526202
        联 系 人:杨先生
 
如东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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