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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土资告〔2010〕1号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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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慈龙山Ⅰ200921#地块,东至河、南至伏龙路、西至慈龙山Ⅰ200924#地块、北至伏龙湖。

  (二)慈龙山Ⅰ200924#地块,东至慈龙山Ⅰ200921#地块、南至伏龙路、西至九塘、北至伏龙湖。

  (三)慈龙山Ⅰ200927#地块,东至慈东工业区留地、南至慈东工业区留地、西至慈东工业区留地、北至慈东工业区留地。

  (四)慈龙山Ⅰ200928#地块,东至慈东工业区留地、南至慈东工业区留地、西至慈东工业区留地、北至慈东工业区留地。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面积、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出让面积(M2)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规划 性质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开发程度

起始价总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慈龙山Ⅰ200921#地块

52204

24-35

1

≥30

商业住宅

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现状

13988

2800

慈龙山Ⅰ200924#地块

52653

24-35

1

≥30

慈龙山Ⅰ200927#地块

3301

40-45

1

≥20

商业

商服

40年

现状

379

75

慈龙山Ⅰ200928#地块

2700

40-45

1

≥20

商业

商服

40年

现状

310

60

  注:1、慈龙山Ⅰ200921#地块与慈龙山Ⅰ200924#地块整体出让;2、上述宗地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竞买人资格

  (一)慈龙山Ⅰ200921#地块、慈龙山Ⅰ200924#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具有慈溪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允许参与该地块竞买证明的企业,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二)慈龙山Ⅰ200927#地块、慈龙山Ⅰ200928#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13日至2010年2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缴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六、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20日至2010年2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财务窗口交纳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4日下午3:3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2月4日下午3: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实施全程监管。挂牌时间为:2010年1月26日至2010年2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慈东工业区外的竞买人若竞得慈龙山Ⅰ200921#地块、慈龙山Ⅰ200924#地块、慈龙山Ⅰ200927#地块、慈龙山Ⅰ200928#地块,必须在慈东工业区注册成立全资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人竞得慈龙山Ⅰ200921#地块、慈龙山Ⅰ200924#地块、慈龙山Ⅰ200927#地块、慈龙山Ⅰ200928#地块后,必须与慈溪市慈东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

  (三)出让宗地范围内(包括地下、地上)的电力线、通信线、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四)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要求:本地竞买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外地竞买单位以本单位或者总公司开户银行开出的汇票或电汇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付款期限: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动工及竣工时间:

  1、慈龙山Ⅰ200921#地块、慈龙山Ⅰ200924#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开发建设期限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2、慈龙山Ⅰ200927#地块、慈龙山Ⅰ200928#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开发建设期限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八个月。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浒山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联系电话:0574-63829993        联系人:郑先生

  监管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574-63989921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 7336210182600034034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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