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9月28日至10月13日挂牌出让五一北路以西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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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国土告字[ 2011 ]46号
经新余市人民政府批准,新余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1-4-206-1、1-4-206-2、1-5-354-1、1-5-352号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或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宗地号
|
土地
位置
|
用途
|
面 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出让起始价(人民币)
|
||
容积
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 地
率
|
|||||||
1-4-206-1
|
五一北路以西
|
居住兼容商业
|
5931.26
(约8.9亩)
|
≤2.4
|
≤38%
|
≥32%
|
商:40
住:70
|
300
|
800
|
1-4-206-2
|
五一北路以西
|
居住兼容商业
|
3324.87
(约4.99亩)
|
≤2.4
|
≤38%
|
≥32%
|
商:40
住:70
|
150
|
500
|
1-5-354-1
|
市高专老校区
|
居住用地
|
78407.81
(117.61亩)
|
≤2.6
|
≤22%
|
≥48%
|
商:38.5住:68.5
|
3000
|
10500
|
1-5-352
|
市逸夫小学老校区
|
居住兼容商业
|
19166.44
(28.75亩)
|
≤2.1
|
≤25%
|
≥44%
|
商:38.5住:68.5
|
1000
|
2800
|
二、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拖欠了土地出让金的企业、个人均不得参与竞买。
三、1-4-206-1号宗地四至:东至五一北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富家村、北至富家村;1-4-206-2号宗地四至:东至五一北路、南至新余市第四中学、西至新余市第四中学、北至规划道路;1-5-354-1号宗地四至:东至北湖公园、南至老市逸夫小学、西至高专家属区、北至353宗地;1-5-352号宗地四至:东至市财政局、南至北湖路、西至高专家属区、北至规划道路。具体情况见宗地图。
四、各宗地竞买人达2人以上(含2人)以拍卖方式出让。
五、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10月11日到新余市赛维大道3399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和仙来大道622号国土资源局渝水分局六楼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1日17时(以财政局收据为准)。
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10月11日17时前携带有关证件到新余市赛维大道3399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和仙来大道622号国土资源局渝水分局六楼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具备竞买资格的参与报名,承办人将于2011年10月1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八、挂牌地点:
仙来东大道622号新余市国土资源局渝水分局办公楼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六楼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赛维大道3399号三楼新余市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
九、挂牌报价期限为:
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13日上午9时整;
十、2011年9月29日上午9时,我局将组织竞买人到现场踏勘,未去者视为已知。
十一、其他:
1、1-4-206-1号宗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10%-30%。
2、1-4-206-2号宗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10%-30%。
3、1-5-354-1号宗地内商业建筑须集中配置,商业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以上,该商业建筑所属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宗地内高专教工家属房拆迁后安置在宗地中靠北湖公园的一侧。宗地面积包括水系绿地。
4、1-5-352号宗地内需建设一个集中商业区,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与355号宗地集中商业区统一整体设计。
5、以上四宗地范围内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宗地范围内住房总面积的70%配置。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90-6659049 6447045
十二、竞买保证金指定缴交账户:
开户单位:新余市财政局
开户行:市交行营业部
账号:365006002018000124793
开户行: 市建行
账号:36001950000050000127
开户行: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账号:210028001000016412
新余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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