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10月10日拍卖出让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社区兴舟大道358号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 发布时间:20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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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2010)0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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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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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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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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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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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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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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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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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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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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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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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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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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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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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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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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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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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2010)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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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社区兴舟大道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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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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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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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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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状出让(原有建筑物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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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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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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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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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让地价以出让土地面积计入,包括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等补偿价款,最终公开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2、其他规划指标按土地利用现状。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房地产资质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在舟山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13日至2011年10月10日,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0日下午16时之前,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通过资质审查申请人达三家以上(包括三家)的,实行拍卖出让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另行通知;不足三家的,实行挂牌出让方式出让,挂牌出让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设底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下午16时(节假日除外)。竞得者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竞得者须在出让金支付期限内开具收款收据向我局申请办理转账手续;未竞得者,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收款收据向我局申请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0月1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0580)2280951
联 系 人: 刘女士 林先生
开户单位: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
开 户 行: 定海区农行
帐 号: 89405031
收入项目编号: 51003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
2011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