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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歙县10月17日至10月28日挂牌出让城区紫霞桥西北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歙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9-20

关键字:歙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歙国土告字[2011]10号
  经歙县人民政府批准,歙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加价幅度
(㎡)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歙国土[2010]30号  城区紫霞桥西北侧 38825.32 住宅  ≤2.2  >30  <33 70 13977.12 2800 29.12
 歙国土[2011]16号  潜山县经济开发区潜阳路北 58570.64 住宅  <2.8  >30  <30 70 21085.43 2000 43.93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在歙县境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和个人,并且其行为不满三年的,不得参加竞买: 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②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③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④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⑤此前竞得土地至今仍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以及至今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的。⑥非法占用土地、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出让等违法违规有记录的。
      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6、竞买保证金已支付进账的凭证。7、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8、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9月21日 至 2011年10月26日 到 歙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9月21日 至 2011年10月26日 到 歙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0月26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歙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歙国土[2010]30号 号地块:2011年10月17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0月28日10时00分 ;
      歙国土[2011]16号 号地块:2011年10月17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0月28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地块以现状出让,最终出让面积以交地时的实测面积为准。
      2、竞得人需按规划住宅总面积配建不低于2%的廉租房并无偿交给政府。
      3、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并进行实质性的开工,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4、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5、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申请报名。
      6、本次出让成交价格不包括税费,税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的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歙县徽城镇新安路16号
     联 系 人:庄女士 洪女士 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9-6537675
     开户单位:歙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
     银行帐号:1310094029000029176
歙县国土资源局
20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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