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10月10日至10月19日挂牌出让石浦兴港路94号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2011〕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原环宇实业有限公司地块等三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位于丹西街道新一路与丹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二位于石浦兴港路94号;地块三位于石浦镇文旦港(水产城内)。各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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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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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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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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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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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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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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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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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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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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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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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环宇实业有限公司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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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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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及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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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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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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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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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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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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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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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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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象山石浦中坤水产品加工厂(王惠敏)和象山广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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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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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及配套
|
住宅
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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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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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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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7000
|
2000
|
三
|
原象山远洋冻品有限公司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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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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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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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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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且≤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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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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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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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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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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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
地块一、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地块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上竞买对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 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承诺书(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1年10月17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1年10月10日8:30至2011年10月19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655979 蔡乃文
报名帐号:201000050216641
开户名称: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名称: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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