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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石台县10月13日公开公告出让和平路与仙寓路交汇处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石台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9-23

关键字:石台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石国土资出告字【201107
 
   经石台县人民政府批准,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限高
建筑
规模
2011-07号
和平路与仙寓路交汇处
4285.94m2
商业、文体
娱乐用地
1.62
52%
22米
以住建委审定
的设计
方案为准
  1、现状土地条件“净地”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现有的地上建筑物拆除和杆线迁移由受让人负责承担。
  2、受让人须配建影剧院和小放映厅各一座,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218平方米;提供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商业用房;配建标准星级旅游公厕一座及影剧院门面的文化广场(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
  三、本次出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00万元。
  四、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2日前,到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在2011年10月12日时16时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资信证明。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0月1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如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三人(含三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三人以下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报名情况,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在2011年10月13日前告知所有申请人。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七、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如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如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2011年10月13日至2011年10月24日17:00时。挂牌地点:石台县国土资源局。
  八、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石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66)-6027390
  开户单位:石台县财政局
  开 户 行:石台县工商银行    1316099029200032270 
石台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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