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定远县10月12日公开公告出让定城镇境内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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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国土告字〔2011〕9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用地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出让
用途
|
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首 次
增 幅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
地
率
|
||||||||
CR2011-6号
|
定城镇
|
23719.81
|
商、住
|
≤6.0
|
<45%
|
>20%
|
商业40
住宅70
|
14400
|
200
|
4000
|
CR2011-11号
|
定城镇
|
19092.74
|
商、住
|
≤2.0
|
<25%
|
>30%
|
商业40
住宅70
|
1830
|
50
|
1800
|
CR2011-12号
|
定城镇
|
61290.12
|
商业
|
≤1.6
|
<40%
|
>25%
|
商业40
|
4500
|
100
|
30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报名竞买截止时,宗地报名竞买人达不到3人的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底价另行研究确定,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10月12日到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竞买人可于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10月12日到定远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名竞买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16时30分止。
经审查,申请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0月1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地点
(一)拍卖会时间:2011年10月14日9时30分整;
(二)拍卖会地点:定远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七、挂牌时间、地点
(一)挂牌时间:2011年10月12日至2011年10月21日9时30分。
(二)挂牌报价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2011年10月21日的报价截止时间为上午9时30分。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定远县定城镇长征东路
联系电话: 0550-4888616
联 系 人: 梁海峰 吕宏松
帐户名称: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定远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