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玉环县10月21日拍卖出让楚门镇龙攻门综合区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玉环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玉土交告字[2011]14号
经玉环县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楚门镇龙攻门01 | 楚门镇龙攻门综合区 | 10007 | 住宅 | 1-2.2 | =30 | ≤38 | 70 | 2900 | 900 | 10 |
李家小区D-03 | 县城李家小区 | 8985 | 住宅 | 1.5-2.38 | ≤33 | 70 | 7500 | 2500 | 10 |
备注:楚门镇龙攻门综合区01地块拍卖会定于2011年10月21日15时30分在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玉环县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二楼)开标室(一)举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对象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含暂定资质)的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
县城李家小区D-03地块拍卖会定于2011年10月21日9时在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玉环县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二楼)开标室(一)举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对象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含暂定资质)的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0月08日 至 2011年10月19日 到 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玉环县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三楼)或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0月08日 至 2011年10月19日 到 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玉环县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三楼)或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9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0月2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0月21日09时00分 在 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hinaland.com)、玉环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yhgtj.gov.cn)及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yhztb.cn)上公布。
(二)出让地块上的其他规划指标、建设要求详见:县城李家小区D-03地块见玉环县建设规划局的《玉环县县城李家小区D-03地块规划条件》、2011年8月17日《函》及玉环县建设办公室的《玉环县县城李家小区D-03地块建设说明》,该项目由受让方开发建成后,从地面计起的第5层和第6层全部套房(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规划审批为准)由玉环县城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或该公司指定的用户以建筑面积1300元/平方米回购;
楚门镇龙攻门综合区01地块见玉环县建设规划局的《楚门镇龙攻门综合区01地块规划条件》及楚门镇人民政府的《楚门镇龙攻门综合区01地块建设说明》;
(三)本次拍卖出让设底价(保留价);
(四)竞得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与我局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付清土地出让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一)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hinaland.com)、玉环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yhgtj.gov.cn)及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yhztb.cn)上公布。
(二)出让地块上的其他规划指标、建设要求详见:县城李家小区D-03地块见玉环县建设规划局的《玉环县县城李家小区D-03地块规划条件》、2011年8月17日《函》及玉环县建设办公室的《玉环县县城李家小区D-03地块建设说明》,该项目由受让方开发建成后,从地面计起的第5层和第6层全部套房(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规划审批为准)由玉环县城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或该公司指定的用户以建筑面积1300元/平方米回购;
楚门镇龙攻门综合区01地块见玉环县建设规划局的《楚门镇龙攻门综合区01地块规划条件》及楚门镇人民政府的《楚门镇龙攻门综合区01地块建设说明》;
(三)本次拍卖出让设底价(保留价);
(四)竞得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与我局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付清土地出让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玉环县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三楼)或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 系 人:郑小姐、余先生
联系电话:0576-87279315 87130811
开户单位:玉环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玉环支行
银行帐号:1207081129064058277
联系地址: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玉环县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三楼)或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 系 人:郑小姐、余先生
联系电话:0576-87279315 87130811
开户单位:玉环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玉环支行
银行帐号:1207081129064058277
玉环县国土资源局
2011-09-27
201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