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县10月14日至10月24日挂牌出让东泉路以北、八里湖大道以西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九江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县国土资(挂)文[2011]8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位 置
|
出让
面积
(亩)
|
土地用途
|
使用
年限
|
增价
幅度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建设
周期(年)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系数)
|
绿
地
率
|
|||||||||
2011-26
|
九江县东泉路以北、八里湖大道以西、欧洲水镇以南
|
57.7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0万
|
≤3.0
|
≤28%
|
≥30%
|
5000
|
2
|
11540
|
2011-29
|
九江县东泉路以北、蛟滩堤路以东、欧洲水镇以南
|
105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0万
|
≤3.0
|
≤28%
|
≥30%
|
8000
|
2
|
21000
|
二、出让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出让方式:挂牌出让,如有效报名达到拍卖法定数则由挂牌出让转为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另行通知)。
2、挂牌时间:2011年10月14日至2011年10月24日16时;
3、出让地点:九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九江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应于2011年10月24日10时前到九江县国土资源局领取材料并报名(以汇款凭证到帐为准)。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个人身份证;4、法人代表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5、竞买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
五、有关说明
该两宗土地按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具体的平面布局、建筑外观造型的设计方案报县规划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进行建筑施工图的设计。
付款期限: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与九江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两个月内付清。
该两宗地挂牌成交价仅为土地出让总价款,土地出让总价款中不含契税等其它税费。
交地时间为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并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未尽事宜详见出让资料。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6816628 13507063822
收款人:九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发行九江县支行
帐 号:20336042100100000190711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