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樟树市10月19日拍卖出让临江镇虎川大道东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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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土告字[2011]088号
经樟树市人民政府批准,樟树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360803110088 | 樟树市临江镇虎川大道东侧 | 13940 | 住宅 | ≤2.2 | ≥35 | ≤35 | 70 | 1366.12 | 400 | 13.94 |
备注:竞得人须在南侧安置用地内无偿建设二幢安置房,面积6000平方米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房图纸由临江镇政府提供)。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后,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0月08日 至 2011年10月17日 到 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0月08日 至 2011年10月17日 到 樟树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0月1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0月19日09时30分 在 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樟树市药都路21号
联 系 人:杨菊喜
联系电话:0795-7352925
开户单位:樟树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樟树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152029208000002201
联系地址:樟树市药都路21号
联 系 人:杨菊喜
联系电话:0795-7352925
开户单位:樟树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樟树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152029208000002201
樟树市国土资源局
2011-9-27
2011-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