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远县10月20日公开公告出让怀远经济开发区内一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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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国土资告[2011]18号)
经怀远县人民政府批准,怀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HY2011-25 | 怀远经济开发区内 | 54495 | 商业 | ≤1.6 | ≥20 | ≤45 | 40 | 2048 | 1000 | 10 |
备注:该地块该公开出让起始价2048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用地性质为钢材市场、金融服务、仓储物流及其配套设施。不得建商品住宅对外销售,竞得人开发自营率不低于50%,其他规划条件以城建规划部门出具设计条件知书为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条件
⑴、本次土地出让活动仅接受从事钢材市场开发经营企业竞买申请,自然人申请需企业授权委托书;竞买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拖欠政府出让金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2)、竞买人应承诺在土地成交后3个月招住钢材市场商户150家、1年内达200家、2年内超350家注册入住;1年内建成商铺260户容纳入住、2年内建设完工容纳交易席位600-800户。
(3)、竞买人报名前需与怀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钢材市场开发经营意向承诺文件,另外缴纳钢材市场开发经营建设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按意向承诺文件约定条件,根据开发经营进度每年据实结算一次。
2、竞买人竞买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⑴ 、申请书;
⑵、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⑶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⑷、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⑸、 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⑹、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⑺、提交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资信证明,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帐号)开具的多张资信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⑻、提交从事钢材市场近三年来经营业绩证明文件、本地块成交后二年内竣工及经营计划的开发建设实施承诺书;
⑼、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我县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并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⑽、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材料(除保证金外)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5日前,提交给本次出让活动主办方,在接受审查、考察后,缴纳保证金履行报名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9月30日 至 2011年10月19日 到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9月30日 至 2011年10月19日 到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0月1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10月20日10时00分 在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至申请报名截止日,如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三人,则土地公开出让方式由公开公告出让改为挂牌,挂牌时间自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31日10时(节假日不休息),挂牌出让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16时00分,挂牌的具体情况届时将通知竞买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怀远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552-8010476
开户单位:怀远县工业园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怀远支行
银行帐号:83100012010100006639
1、竞买条件
⑴、本次土地出让活动仅接受从事钢材市场开发经营企业竞买申请,自然人申请需企业授权委托书;竞买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拖欠政府出让金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2)、竞买人应承诺在土地成交后3个月招住钢材市场商户150家、1年内达200家、2年内超350家注册入住;1年内建成商铺260户容纳入住、2年内建设完工容纳交易席位600-800户。
(3)、竞买人报名前需与怀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钢材市场开发经营意向承诺文件,另外缴纳钢材市场开发经营建设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按意向承诺文件约定条件,根据开发经营进度每年据实结算一次。
2、竞买人竞买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⑴ 、申请书;
⑵、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⑶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⑷、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⑸、 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⑹、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⑺、提交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资信证明,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帐号)开具的多张资信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⑻、提交从事钢材市场近三年来经营业绩证明文件、本地块成交后二年内竣工及经营计划的开发建设实施承诺书;
⑼、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我县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并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⑽、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材料(除保证金外)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5日前,提交给本次出让活动主办方,在接受审查、考察后,缴纳保证金履行报名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9月30日 至 2011年10月19日 到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9月30日 至 2011年10月19日 到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0月1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10月20日10时00分 在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至申请报名截止日,如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三人,则土地公开出让方式由公开公告出让改为挂牌,挂牌时间自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31日10时(节假日不休息),挂牌出让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16时00分,挂牌的具体情况届时将通知竞买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怀远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552-8010476
开户单位:怀远县工业园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怀远支行
银行帐号:83100012010100006639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