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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11月9日拍卖出让庆国土出字[2011]39号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0-17

关键字: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庆国土资告字〔2011〕13号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1]3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庆国土出字[2011]39号
位于大桥开发区, 东至大桥开发区堆土区、南至振风大道、西至大桥开发区地块、北至陈家团湖
2000.29(3.0004亩)
商业用地(加油站)
0.19
17.95%
10.2%
40
243.64(81.2万元/亩)
49
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市规划局批准的原车站加油站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挂牌 )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1月7日(工作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1月7日(工作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1年11月8日11时(以实际到帐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1年11月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11月9日11时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举办。
六、至拍卖报名截止日,如报名参拍者不足两人,出让方式由拍卖转为挂牌,拍卖公告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6日11时(以实际到帐为准);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1年11月16日16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挂牌时间:2011年11月9日8:00至2011年11月18日10: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根据省政府《中石化安徽石油分公司网络建设专题会议纪要》(第200号)及省商务厅《关于同意中石化安徽各市石油分公司拟建的加油站网点规划预核准的批复》(皖商改函[2009]68号)的精神,报名者须取得车站加油站规划预核准。
2、根据安庆市政府《关于城投、水岸花都还建工程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十七号)精神,该加油站作为“水岸花都”还建点内拆除石化华中路加油站的还建安置点,报名者需在报名时书面承诺按安庆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拆除华中路加油站。
(五)供地时间
2011年12月31日前,由大桥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按出让合同约定将地块交付受让人。
八、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齐建志 0556-5328584 姚 康 0556-5866046
涂婷婷 0556-5866046 徐 荣0556-5191681
九、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号:169,030,102,100,033,7399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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