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当涂县11月8日拍卖出让振兴路东侧、凌云路北侧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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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土出让告字[2011]15号
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当土拍2011-26号 | S1:振兴路东侧、凌云路北侧地块一 | 48297 | 商住 | 1.1-2 | ≤25 | 商业40、住宅70 | 14300 | 7150 | 50 | |
| 当土拍2011-27号 | S2:振兴路东侧、凌云路北侧地块二 | 53247.98 | 商住 | 1.1-2 | ≤25 | 商业40、住宅70 | 14700 | 7350 | 50 | |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0月19日 至 2011年11月07日 到 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国土局六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0月19日 至 2011年11月07日 到 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国土局六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0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0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1月08日10时00分 在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11月15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1年11月15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1年11月8日9时至2011年11月17日15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国土资源局六楼)
联 系 人:聂先生 孙小姐
联系电话:(0555) 7166695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涂县支行
银行帐号:1561601021000237682 20334052100100000177072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2011-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