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国土告字[2009]30号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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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国土告字[2009]30号
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丈亭镇渔溪路东侧等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序号
|
地块名称
|
面积
(㎡)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保证金
(万元)
|
30—1
|
丈亭镇渔溪路东侧
|
6392
|
商业
|
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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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
≥30%
|
30~35%
|
60
|
住宅
|
70年
|
|||||||
30—2
|
丈亭镇长乐路东侧
|
3541
|
商业
|
40年
|
1.0—1.2
|
28%~32%
|
32%~40%
|
30
|
住宅
|
70年
|
注:规划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09年12月21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四、报名和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18日(下午4时止)到余姚市丰山路188号余姚市招投标中心(土地出让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买受人保证金可抵出让金,未竞得者拍卖出让后5天内退还(不计息)。
拍卖出让时间为2009年12月22日下午3时半。
报名和出让地点均在余姚市丰山路188号余姚市招投标中心。
五、其他有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报名时须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余姚市丰山路188号市招投标中心(土地出让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
六、联系方式及开户银行:
联系地址:余姚市大黄桥路68号
联系电话:0574—62707840 联系人 :张先生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余姚支行
开户单位: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银行账号:70204291010404 收费项目名称:竞买保证金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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