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11月10日至11月24日挂牌出让市中心区B-c4部分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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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土资出让告字[2011]36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市中心区B-c4部分出让地块(总部经济园二期)、乐清市中心区B-c5部分出让地块(总部经济园三期)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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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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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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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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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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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带征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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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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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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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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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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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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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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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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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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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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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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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中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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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中心区B-c4部分出让地块(总部经济园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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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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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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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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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地兼容商业金融业、文化娱乐业用地(总部经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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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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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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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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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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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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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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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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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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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中心区B-c5部分出让地块(总部经济园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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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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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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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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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地兼容商业金融业、文化娱乐业用地(总部经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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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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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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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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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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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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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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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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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宗地一、宗地二建筑面积均不包括地下室和架空层;②宗地一建筑高度<100米(局部地标建筑允许突破100米,层数>30层),宗地二建筑高度<100米(层数<30层);③宗地一具体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关于乐清市中心区B-c4部分出让地块(总部经济园二期)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1〕53号),宗地二具体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关于乐清市中心区B-c5部分出让地块(总部经济园三期)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1〕54号);④宗地一、宗地二起始价均不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由竞得者另行支付。
二、竞买对象:乐清市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国有房开公司均可参加。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出让方式,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并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 11月 10日至2011年 11月 22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1年 11月 10日至2011年 11月 22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 22日 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 11月2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1年11月10日8时至2011年 11月 24日 15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基本情况及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