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11月11日拍卖出让翠湖四路以南,石城大道以东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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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字(2011)15号
经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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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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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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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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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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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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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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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参考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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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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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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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
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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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1)
53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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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湖四路以南,石城大道以东,五环国际小区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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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23026.5㎡;土地出让面积176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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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金融办公用地;商业金融办公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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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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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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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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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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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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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前;竣工时间:2013年12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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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1)
54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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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路以北,君德山庄以西,联盟一期安置点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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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28184.78㎡;土地出让面积267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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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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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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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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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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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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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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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前;竣工时间:2013年8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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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1)
55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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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大道以东、杨村路以南、天津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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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3989.11㎡;土地出让面积139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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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二类居住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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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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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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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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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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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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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3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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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1)
56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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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路以东、长江二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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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2146.87㎡;土地出让面积1214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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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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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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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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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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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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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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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3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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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1)
57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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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新大道东侧,石门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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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8221.71㎡;土地出让面积65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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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用地(加油站);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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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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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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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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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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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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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前;竣工时间:2012年12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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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1)
58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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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都大道以东,规划滨江大道连接线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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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7492.5㎡;土地出让面积3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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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用地(加油站);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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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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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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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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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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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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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前;竣工时间:2012年12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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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1)
59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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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山开发区经二路以东,纬三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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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99778.12㎡;土地出让面积94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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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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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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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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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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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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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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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1年12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3年12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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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四、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22日至2011年11月10日到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购买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法定假日照常休息)。铜土储字(2011)53、54、55、56、57、58号地块申请截止日为2011年11月10日下午4点之前,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日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铜土储字(2011)59号地块申请截止日为2011年11月18日下午4点之前,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日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铜土储字(2011)53、54、55、56、57、58号地块拍卖会拟定于2011年11月11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举行。铜土储字(2011)59号地块挂牌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下午4点整,地点在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买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11)53号地块:1、该宗地商业用房必须安排大型商业设施;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5万㎡;3、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规划地块二街头绿地;4、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铜土储字(2011)54号地块:1、该项目建成后,政府按2550元/㎡的价格回购603套住宅(建筑面积51487㎡)、配套公建(建筑面积264㎡)和商业用房(二层,建筑面积214㎡),按1600元/㎡的价格回购地下车库及人防设施;2、土地受让方须承担地块一1422.13㎡的绿化费用;3、该项目必须按市规划局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实施建设;4、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狮子山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铜土储字(2011)55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该地块中,安置房36560.80㎡(含240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50㎡)、商业用房12000㎡、配套公建300㎡均由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回购;安置房详规、单体设计方案及施工图需报铜官山区政府审查;3、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宅套型比例,必须达到住宅开发总量的50%以上;4、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以及不可预见费用由铜官山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铜土储字(2011)56号地块:1、该地块中,安置房25818.58㎡(含200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50㎡)、商业用房7000㎡、配套公建300㎡均由政府按2550元/㎡回购;安置房详规、单体设计方案及施工图需报铜官山区政府审查;2、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宅套型比例,必须达到住宅开发总量的50%以上;3、鉴于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对该地块进行了绿化,应征求其书面意见;4、考虑到爱国渠的防洪排涝功能,应征求其水务部门书面意见;5、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以及不可预见费用由铜官山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铜土储字(2011)57号地块:1、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规划地块二1647.93 ㎡的绿地;2、该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取得省商务厅规划预核准批准文件,并具有成品油经营资质;3、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郊区人民政府负责;4、该加油站为拆迁回迁项目。
(六)铜土储字(2011)58号地块:1、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规划B、C地块3838.6㎡的绿地;2、该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取得省商务厅规划预核准批准文件,并具有成品油经营资质;3、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郊区人民政府负责;4、该加油站为拆迁回迁项目。
(七)铜土储字(2011)59号地块:1、土地受让方需同步无偿配建规划地块二的防护绿地;2、土地受让方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该地块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并报国土部门审批,确保拟建建筑的安全;3、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狮子山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西路18号(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62-2813994 2838710
联 系 人:陈 波 叶伟伟 钱 颖
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