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鄱阳县11月10日至11月19日挂牌出让姜家坝原砖瓦窑厂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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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土告[2011]025-027号
经鄱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鄱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2011-025 | 鄱阳县姜家坝原砖瓦窑厂 | 46665.24 | 住宅 | ≤2.6 | ≥38 | ≤26 | 70 | 10521 | 2200 | 10 |
| 2011-026 | 鄱阳县姜家坝原县砖瓦窑厂 | 60006.85 | 住宅 | ≤2.6 | ≥38 | ≤26 | 70 | 13529 | 2800 | 10 |
| 2011-027 | 鄱阳县姜家坝原县砖瓦窑厂 | 33679.7 | 住宅 | ≤2.6 | ≥38 | ≤26 | 70 | 7594 | 1960 | 10 |
备注: 建筑退让:退规划主干道不少于8米,次干道不少于5米,不临街边界线3米。容积率要求:普通商业建筑,当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小于6.1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标准层面积乘1.5倍计算;层高大于或等于6.1米(3.9米+2.2米)小于10米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地下空间:以室外地坪为基准,层高2.2米以上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超过1.2米的,该层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架空层:以室外地坪为基准,层高大于2.2米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小于2.2米的按1/2计入;(请参照《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件管理办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0月22日 至 2011年11月10日 到 鄱阳湖大厦县政府二楼土地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0日 至 2011年11月17日 到 鄱阳湖大厦县政府二楼土地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1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鄱阳湖大道国土大厦十一楼会议室 进行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025 号地块:2011年1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1月19日17时00分 ;
2011-026 号地块:2011年1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1月19日17时00分 ;
2011-027 号地块:2011年1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1月19日17时00分 ;
2011-025 号地块:2011年1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1月19日17时00分 ;
2011-026 号地块:2011年1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1月19日17时00分 ;
2011-027 号地块:2011年1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1月19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鄱阳湖大厦县政府二楼土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曹爱玲 、蒋余琪
联系电话:0793—7182028
开户单位:鄱阳县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专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鄱阳支行
银行帐号:203003210000000183
联系地址:鄱阳湖大厦县政府二楼土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曹爱玲 、蒋余琪
联系电话:0793—7182028
开户单位:鄱阳县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专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鄱阳支行
银行帐号:203003210000000183
鄱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