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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明光市11月22日拍卖出让龙山花园小区北、韩山路东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明光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0-31

关键字:明光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明国土告字[2011]06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依法公开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   地
位   置
面积(亩)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年)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起 始 价
(万 元)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方式
容 积
建 筑
密 度
绿 地 率
(2011)
09号
龙山花园小区北  
 韩山路东
15.97
商服   住宅
商服40 住宅70
≤2.0
≤28%
≥30%
2100
1000
30
 
 
(2011)
10号
柳湾大道南侧      祁仓路西侧
23.05
商服   住宅
商服40 住宅70
≤2.0
≤28%
≥30%
2100
1000
30
(2011)
30号
明东路两侧
93.7
商服   住宅办公
商服40 住宅70
办公40
≤2.5
≤35%
≥30%
6500
3000
50
(2011)
31号
309省道南(明
东办事处境内)
27.75
商服   住宅
商服40 住宅70
≤1.5
≤30%
≥30%
450
400
20
以上各宗地的具体规划要求及无偿代建道路、绿化等按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于2011年11月2日至11月21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
书面申请。报名竞买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1月21
16: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出让方式
本次地块出让方式为拍卖出让。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至报名截止,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个的,宗地出让方式将由拍卖改为挂牌,
具体出让方式将于2011年11月21日16:30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应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
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价高者为竞得人。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上午09:00;
拍卖地点: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中共明光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日期: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2月1日;
报价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00;
挂牌地点: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站路318号)。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宗地均以现状交付。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二)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
日至11月21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站路318号)获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站路318号)
联系电话: 0550-8021518、8033298、8035118
联 系 人: 朱 锋、刘红波、李明永
收款单位: 明光市财政局
开 户 行: 明光市建行
    号: 34001737608053000794
开 户 行: 明光市农行
    号: 234001040002814
 
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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