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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市11月28日至12月12日挂牌出让如城镇大司马路以东、宁海路以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05

关键字: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皋国土资城挂告字[2011]7号
        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GJ2009-105# 如城镇大司马路以东、宁海路以南 1800 商业 <2.50 <25 >5 40 1517.40 1517.40 10
GJ2010-108#地A区 如城镇福寿路以南、大司马路以西 5930 商住 1<容积率<3.50 <25 >30 70 2800 3504.63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GJ2010-108#地A区为现状用地,保留地上建筑物,挂牌成交后另支付地上建筑物价值10.28万元。 GJ2009-105#地(原计生委地块)为现状用地,保留地上建筑物,挂牌成交后另支付地上建筑物价值492.69万元。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书面向如皋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禁止其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竞得土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09日,到如皋市土地资产储备开发中心(如城镇安定广场北侧)(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09日,到如皋市土地资产储备开发中心(如城镇安定广场北侧)(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0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0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如皋市土地交易市场(如城镇大司马路55号国土局南一楼);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GJ2009-105#地块:2011年11月28日8时 至2011年12月12日16时;
  2、GJ2010-108#地A区地块:2011年11月28日8时 至2011年12月12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路55号
        联系电话:0513-87980316、87980326、87315005
        联 系 人:陈进
        开户单位:如皋市财政局
        开 户 行:①农行西郊分理处②中行西皋支行
        账       号:①705301040004558②480658228528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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