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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灌云县12月2日至12月15日挂牌出让侍庄乡树云路南侧等十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11

关键字: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第51号
        经灌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灌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0(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侍庄乡2011-2号 侍庄乡树云路南侧 6666 住宅 ≤3.6 ≤72   70 300 60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队镇2011-1号 四队镇街西社区 2998 住宅 1.1≤容积率≤1.7 建筑密度介于28和40 ≥20 70 100 100 5万元或其整数倍
县城2011-11号 宁连高速西侧 10907 住宅 ≤6.0 ≤50 ≥15 70 1500 197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县城2011-12号 县城伊西大道东侧 5728 住宅 1.0≤容积率≤2.0 ≤28 ≥30 70 600 60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县城2011-14号 县城南京路南侧 4257 商住 1.0<容积率≤3.5 ≤45 ≥10 70 1000 154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县城2011-15号 县城水利路东侧 25809 住宅 1.0<容积率≤1.60 ≤27 ≥30 70 1500 465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县临港产业区2011-12号 县临港产业区 9896 商业 ≤2.0 ≤55 ≥20 40 200 400 5万元或其整数倍
县临港产业区2011-22号 灌西盐场 199216 商业 ≤2.0 ≤45 ≥20 40 1400 6575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县临港产业区2011-38号 灌西盐场 134269 商业 ≤2.0 ≤45 ≥20 40 900 4435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县临港产业区2011-39号 灌西盐场 199967 商业 ≤2.0 ≤45 ≥20 40 1400 660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挂牌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0日至2011年12月13日,到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0日至2011年12月13日,到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侍庄乡2011-2号地块:2011年12月0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2月15日15时30分;
2、四队镇2011-1号地块:2011年12月0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2月15日15时30分;
3、县城2011-11号地块:2011年12月0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2月15日15时30分;
4、县城2011-12号地块:2011年12月0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2月15日15时30分;
5、县城2011-14号地块:2011年12月0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2月15日15时30分;
6、县城2011-15号地块:2011年12月0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2月15日15时30分;
7、县临港产业区2011-12号地块:2011年12月0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2月15日15时30分;
8、县临港产业区2011-22号地块:2011年12月0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2月15日15时30分;
9、县临港产业区2011-38号地块:2011年12月0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2月15日15时30分;
10、县临港产业区2011-39号地块:2011年12月0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2月15日15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其他外部条件(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三)竞买人竞得地块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和地价款。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付款以现金或汇票支付。(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18-88857760 88857761
        联 系 人:左明和 荣金
        开户单位: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江苏灌云农村合作银行城中支行
        账       号:3207232401201000008110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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