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界首市12月1日拍卖出让胜利路北侧,天安路东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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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国土资[2011]11号
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2011-9、2011-10号地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商业40年、住宅70年;2011-12号地用途为居住用地70年,详细指标参照本公告和住建委规划设计条件。
2011-9、2011-10号地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商业40年、住宅70年;2011-12号地用途为居住用地70年,详细指标参照本公告和住建委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编号: | 2011-09 | 宗地面积: | 7030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胜利路北侧,天安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4 | 建筑密度(%): | ≤22 |
绿化率(%): | ≥4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0万元 | ||
场地平整:一平 基础设施:五通 | |||||
起始价: | 11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宗地编号: | 2011-10 | 宗地面积: | 7015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人民路南侧,省道308线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4 | 建筑密度(%): | ≤22 |
绿化率(%): | ≥4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0万元 | ||
场地平整:一平 基础设施:五通 | |||||
起始价: | 11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宗地编号: | 2011-12 | 宗地面积: | 5061.2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顺河街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28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万元 | ||
场地平整:一平 基础设施:五通 | |||||
起始价: | 1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申请人不在国土资源部禁止参与土地出让活动名单内。
3、自然人参与竞买的,必须承诺竞买成功后在本地注册公司,以公司法人办理土地登记。
4、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1、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申请人不在国土资源部禁止参与土地出让活动名单内。
3、自然人参与竞买的,必须承诺竞买成功后在本地注册公司,以公司法人办理土地登记。
4、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1日 至 2011年11月30日 到 界首市土地交易大厅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1日 至 2011年11月30日 到 界首市土地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3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01日10时00分 在 界首市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宗地均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报名低于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1年12月9日17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挂牌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
2、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印章,不受理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拍卖或挂牌报价低于宗地底价的不成交。
3、按照国土资发【2010】151号令,竞买人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款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超出付清出让金期限60日经限期催缴仍不能付清出让金的,没收定金,收回土地,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5、发现竞买方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取消竞买资格,并向国土资源部抄送名单,每季度末,国土资源部统一向社会通报。
6、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界首市国土资源局解释为准。
1、本公告宗地均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报名低于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1年12月9日17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挂牌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
2、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印章,不受理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拍卖或挂牌报价低于宗地底价的不成交。
3、按照国土资发【2010】151号令,竞买人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款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超出付清出让金期限60日经限期催缴仍不能付清出让金的,没收定金,收回土地,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5、发现竞买方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取消竞买资格,并向国土资源部抄送名单,每季度末,国土资源部统一向社会通报。
6、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界首市国土资源局解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界首市解放五大街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王丽、张静
联系电话:0558-4819977
开户单位:界首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界首市支行
银行帐号:20334128200100000147131
联系地址:界首市解放五大街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王丽、张静
联系电话:0558-4819977
开户单位:界首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界首市支行
银行帐号:20334128200100000147131
界首市国土资源局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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