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12月2日拍卖出让三门县亭旁镇Q-02号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三国土告字【2011】24号
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门县亭旁镇(二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 块
编 号
|
出让
地块
总面积
(㎡)
|
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
(㎡)
|
地块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
Q-02地块Q-05地块
|
2819
8351
|
≤8739
≤25888
|
商业
住宅
|
40年70年
|
2.5-3.1
|
25%-32%
|
25%
|
总高度不得超过50米
|
1680
|
350
|
10万元及10万元整倍数
|
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三门县建设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三建规设:【2011】第29号及地块规划红线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竞买。如果县外企业及自然人受让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在三门县按规定注册成立新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公开出让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1年12月1日时确定该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出让公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方式出让,设底价(保留价),达到或超过底价的,价高者得(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日8时至16时,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708室(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湫水大道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16时止(以我局财务科出具的保证金票据为准)。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1年12月2日10时整。
2、拍卖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六、公开挂牌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星期六、星期日照常受理),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为2011年12月2日8时;
2、挂牌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16时。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时至11时和下午14时至16时。
4、挂牌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须携带并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竞买者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申请办理竞买手续。
(二)委托竞买的,须经竞买人住所地公证部门办理有关授权委托公证手续。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付: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竞得人的保证金须到局财务科办理转抵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与出让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即2012年1月12日前缴付成交总额的50%。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期在2012年3月12日前付清全部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四)竞得人须在本县登记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后,方可开发受让地块。
(五)竞得人必须在2012年12月30日前动工建设,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六)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708室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
联 系 人:邵先生 王先生
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mgt.gov.cn/)
开户单位:三门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三门县工商银行
帐 号:1207071109049005785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