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樟树市11月23日拍卖出让市区沿江南路与淦阳路拐角处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樟树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樟土告字[2011]083号
经樟树市人民政府批准,樟树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360803110083 | 宗地面积: | 1086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樟树市区沿江南路与淦阳路拐角处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5.2 | 建筑密度(%): | ≤50 |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
起始价: | 4100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10元/平方米 | ||||||
备注: | 1、该地块1、2层全部建设农贸市场,并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建筑面积不少于8200平方米; 2、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8%; 3、该宗土地主要用途为商业、住宅,使用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后,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后,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0日 至 2011年11月21日 到 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七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0日 至 2011年11月21日 到 樟树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2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1月23日09时30分 在 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七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樟树市药都路21号
联 系 人:杨菊喜
联系电话:0795-7352925
开户单位:樟树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樟树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其它帐户详见须知)
银行帐号:152029208000002201
联系地址:樟树市药都路21号
联 系 人:杨菊喜
联系电话:0795-7352925
开户单位:樟树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樟树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其它帐户详见须知)
银行帐号:152029208000002201
樟树市国土资源局
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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