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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浦江县12月12日公开公告出让恒昌大道以南、百炼以东、蒋村以西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21

关键字: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浦国土告字〔2011〕14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白马镇天中路以东、碧溪以南2#地块,白马镇新浦郑路以南、上贾村以北地块,恒昌大道以南、百炼以东、蒋村以西地块,浦江开发区奥特路口以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地块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元/m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方式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白马镇天中路以东、碧溪以南2#地块 白马镇天中路以东、碧溪以南、北环路以北 435.24(单元地块面积:54-55.62m2) 商业、住宅 商业40、住宅70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3700(设有底价) 15(每单元地块) 招标
白马镇新浦郑路以南、上贾村以北地块 白马镇新浦郑路以南、上贾村以北 7552 商业金融业(C2)、居住(R2) 商业金融业40、居住70 1.20~1.48 30%~40% 25%~30% ≤40.0 1600(设有底价) 800 拍卖、挂牌
恒昌大道以南、百炼以东、蒋村以西地块 恒昌大道以南、百炼以东、蒋村以西 2000 商业金融业(C2) 商业金融业40 1.5~2.0 ≤60% / ≤24.0 12000(设有底价) 1500
浦江开发区奥特路口以南地块 浦江经济开发区(亚太大道以东、奥特路以南) 9785 工业 50 1.0~3.0 40%~55% 18%~20% ≤24.0 450 300 挂牌

  二、竞买要求

  地块①、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未经批准欠浦江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价款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地块③:申请人应为浦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在浦江县注册登记的国有独资企业,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地块④:(1)经县发改、经贸部门建设项目准入资格审查同意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项目必须为浦江县工业储备项目。投资单位必须为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3)项目投资单位必须为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4)该宗地块上的平基拆迁工程由受让单位承担;(5)报名时申请人必须承诺投产后年纳税额15万元人民币/亩以上,承诺投产后年产值350万元人民币/亩以上;(6)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地块①:本次招标按单元地块出让,按地块编号依序进行,视报名情况确定出让地块数,招标时可以连投,在依序招标中如有单元地块流拍,则招标活动中止。

  地块②、③:我局将根据报名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1年12月12日16时30分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2月12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地块①、②、③: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2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出让文件)。我局将在2011年12月12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地块 ②、③:每宗地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设有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节假日照常上班)。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0日16时30分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地块①公开招标时间:2011年12月13日9时;地块②、③公开拍卖时间:2011年12月13日10时;地点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公开挂牌竞价时间:2011年12月12日16时30分至2011年12月22日16时30分(节假日照常上班),地点在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出让成交后,地块①、②、④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地块③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该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或砌好围墙),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联 系 人:唐丽燕  宣伟英

  竞买保证金缴入账号:33001677435056001888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土地出让金缴入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国库专户。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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