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12月14日至12月28日挂牌出让原城市建设指挥部遗留收购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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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土资出让告字[2011]46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成街道双雁路出让地块(原乐清市城市建设指挥部遗留收购地块四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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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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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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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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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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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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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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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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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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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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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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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成街道双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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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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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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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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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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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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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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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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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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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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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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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建筑面积≤1382 ㎡(不包括地下室,地下室具体面积待会审时再定);②建筑高度≤20米,底层建筑高度必须与周边底层高度保持一致;③按现状建筑四至执行,东至乐清市深乐电子工贸公司拼墙;④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乐成街道双雁路出让地块(4间)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1〕129号)。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乐成街道办事处签署准入意见。
若非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应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若为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的,该企业也可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若成立新公司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出让方式,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并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 12月 14日至2011年 12月 26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1年 12月 14日至2011年 12月 26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 12月 26日 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 12月 26日 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1年 12月 14日 8时至2011年 12月 28日 15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登记证书、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乐清市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办事处签署的准入意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52 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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