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12月16日至12月26日挂牌出让跃龙路西、合成材料厂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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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国土资出告(2011)第66号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二)CR11074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该地块为城中村改造项目,为确保该地块及滨江大桥桥头公园项目被征收户妥善安置在该地块内,地块竞买人在竞买报名前必须按崇川区政府要求出具相关承诺材料。竞买人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及其他承诺材料于2011年12月19日前向崇川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孟晓楠;联系电话:13809089927)。竞买人经崇川区政府审核认定后须向区政府指定账号缴纳6000万元建设时序保证金。竞买申请人凭崇川区政府出具的审核意见及建设时序保证金缴款凭证,方可申请土地竞买。如有需要,竞得人请按有关规定自行考虑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
二、竞买资格:(一)CR11073号地块竞买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须取得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评审意见; 2、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不含暂定二级)的企业; 3、须在土地竞买申请前按评定等级向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缴纳信用保证金1000万元。土地意向竞买人持相关佐证材料和“信用保证金”交款凭证在2011年12月19日下午4时前,向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上述条件的审核(联系地址:南通市北濠桥路9号,联系人:刘建新,联系电话:13328061566,85500569),逾期不予受理。意向竞买人取得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符合上述竞买申请人范围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向参加土地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09日至2011年12月26日,到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09日至2011年12月26日,到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26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上述两宗地块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青年西路37号
联系电话:0513-83534313 83534387(利用处)
联 系 人:*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CR11073 | 跃龙路西、合成材料厂南、洪江路北 | 101318.70 | 其它 | 1<容积率<2 | ≤22.50 | ≥35 | 70 | 800 | 3951.4293 | 10元或其整数倍(单位面积土地价) |
CR11074 | 希尔国际大酒店北、长江中路东 | 51406.44 | 其它 | 1<容积率<3.13 | <21 | ≥32 | 70 | 1100 | 5192.050440 | 10元或其整数倍(单位面积土地价)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二)CR11074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该地块为城中村改造项目,为确保该地块及滨江大桥桥头公园项目被征收户妥善安置在该地块内,地块竞买人在竞买报名前必须按崇川区政府要求出具相关承诺材料。竞买人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及其他承诺材料于2011年12月19日前向崇川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孟晓楠;联系电话:13809089927)。竞买人经崇川区政府审核认定后须向区政府指定账号缴纳6000万元建设时序保证金。竞买申请人凭崇川区政府出具的审核意见及建设时序保证金缴款凭证,方可申请土地竞买。如有需要,竞得人请按有关规定自行考虑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
二、竞买资格:(一)CR11073号地块竞买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须取得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评审意见; 2、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不含暂定二级)的企业; 3、须在土地竞买申请前按评定等级向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缴纳信用保证金1000万元。土地意向竞买人持相关佐证材料和“信用保证金”交款凭证在2011年12月19日下午4时前,向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上述条件的审核(联系地址:南通市北濠桥路9号,联系人:刘建新,联系电话:13328061566,85500569),逾期不予受理。意向竞买人取得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符合上述竞买申请人范围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向参加土地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09日至2011年12月26日,到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09日至2011年12月26日,到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26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CR11073地块:2011年12月16日9时 至2011年12月26日11时;
2、CR11074地块:2011年12月16日9时 至2011年12月26日15时;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上述两宗地块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青年西路37号
联系电话:0513-83534313 83534387(利用处)
联 系 人:*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26日
201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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