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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当涂县12月20日拍卖出让205国道以东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29

关键字: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当国土出让告字[2011]22号
   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8(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当土拍2011-38号 宗地面积:  12773.07平方米 宗地坐落:  西至205国道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4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40万元
 场地平整::当土拍2011-38、39、42、43号地块为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已完成)。(4宗地均为违法查处用地,地块范围内新建成的建筑物、附属物,按违法用地查处决定所述,以评估价与县国资办进行交接)。当土拍2011-40、41、44、45号地块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起始价:  540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

 
宗地编号:  当土拍2011-39号 宗地面积:  42118.11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至205国道、北至南滨路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4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670万元
 场地平整:当土拍2011-38、39、42、43号地块为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已完成)。(4宗地均为违法查处用地,地块范围内新建成的建筑物、附属物,按违法用地查处决定所述,以评估价与县国资办进行交接)。当土拍2011-40、41、44、45号地块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起始价:  1670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

宗地编号:  当土拍2011-40号 宗地面积:  25075.18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至五相寺路、南至314省道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4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100万元
 场地平整:当土拍2011-38、39、42、43号地块为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已完成)。(4宗地均为违法查处用地,地块范围内新建成的建筑物、附属物,按违法用地查处决定所述,以评估价与县国资办进行交接)。当土拍2011-40、41、44、45号地块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起始价:  1100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

 
宗地编号:  当土拍2011-41号 宗地面积:  41588.58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至襄城河绿化带、南至314省道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4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50万元
 场地平整:当土拍2011-38、39、42、43号地块为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已完成)。(4宗地均为违法查处用地,地块范围内新建成的建筑物、附属物,按违法用地查处决定所述,以评估价与县国资办进行交接)。当土拍2011-40、41、44、45号地块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起始价:  1850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

宗地编号:  当土拍2011-42号 宗地面积:  25416.11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至竹山安置小区一期工程、南至314省道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4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120万元
 场地平整:当土拍2011-38、39、42、43号地块为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已完成)。(4宗地均为违法查处用地,地块范围内新建成的建筑物、附属物,按违法用地查处决定所述,以评估价与县国资办进行交接)。当土拍2011-40、41、44、45号地块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起始价:  1120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

 
宗地编号:  当土拍2011-43号 宗地面积:  26054.78平方米 宗地坐落:  西至红旗南路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4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100万元
 场地平整:当土拍2011-38、39、42、43号地块为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已完成)。(4宗地均为违法查处用地,地块范围内新建成的建筑物、附属物,按违法用地查处决定所述,以评估价与县国资办进行交接)。当土拍2011-40、41、44、45号地块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起始价:  1100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

宗地编号:  当土拍2011-44号 宗地面积:  53374.68平方米 宗地坐落:  西至205国道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4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100万元
 场地平整:当土拍2011-38、39、42、43号地块为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已完成)。(4宗地均为违法查处用地,地块范围内新建成的建筑物、附属物,按违法用地查处决定所述,以评估价与县国资办进行交接)。当土拍2011-40、41、44、45号地块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起始价:  2100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

 
宗地编号:  当土拍2011-45号 宗地面积:  14378.28平方米 宗地坐落:  西至205国道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4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70万元
 场地平整:当土拍2011-38、39、42、43号地块为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已完成)。(4宗地均为违法查处用地,地块范围内新建成的建筑物、附属物,按违法用地查处决定所述,以评估价与县国资办进行交接)。当土拍2011-40、41、44、45号地块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起始价:  570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土地开发程度:当土拍2011-38、39、42、43号地块为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已完成)。(4宗地均为违法查处用地,地块范围内新建成的建筑物、附属物,按违法用地查处决定所述,以评估价与县国资办进行交接)。当土拍2011-40、41、44、45号地块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2、八宗地均为安置房用地,地块采取委托开发建设模式,即受让方依法取得该宗地块得土地使用权,并筹措项目开发所需资金,按规划方案实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建成后由县经济开发区全部回购。
    3、竞得方需在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4、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
    5、施工工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按50%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完成地上建筑物、附属物与县国资办的交接手续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同时按照县有关文件规定交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标准及退还方式,按照县有关文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9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29日2011年12月19日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国土局六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29日2011年12月19日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1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20日10时00分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12月27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1年12月27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9时至2011年12月29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国土资源局六楼)
    联 系 人:聂先生 孙小姐
    联系电话:(0555) 7166695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涂县支行
    银行帐号:1561601021000237682 20334052100100000177072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201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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