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丰县11月30日拍卖出让潭山镇洑溪河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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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国土字[2011]15号
经宜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宜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36092420110015 | 宗地面积: | 7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宜丰县潭山镇洑溪河西侧(原星安厂)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2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22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32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备注: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8日 至 2011年11月29日 到 宜丰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8日 至 2011年11月29日 到 宜丰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2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1月30日10时00分 在 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宜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95-2767587
开户单位:宜丰县财政局国库股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丰支行
银行帐号:199205505392
联系地址:宜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95-2767587
开户单位:宜丰县财政局国库股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丰支行
银行帐号:199205505392
宜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1-11-11
20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