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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会昌县12月2日拍卖出让文武坝镇晨光村县污水处理厂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会昌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11

关键字:会昌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会国土告字[2011]10号 
  经会昌县人民政府批准,会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1-47 宗地面积:  11538平方米 宗地坐落:  会昌县文武坝镇晨光村(县污水处理厂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5.21 建筑密度(%):  ≤62.8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0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1014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该宗地为“贡江花苑”项目的A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商业占24.75%),土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贡江花苑”项目共包含A、B二幅地块,其中B地块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廉租住房408套、林业危改住房472套和公共租赁住房140套)。项目实行统一规划,规划设计方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共配套用房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跟进,实行一同建设、一同验收、一同交付使用。 2、A地块的买受人必须分别与县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廉租房和林业棚改住房项目的《委托开发合作协议》,全额出资方式配建B地块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人防工程及市政道路和其它附属建筑,并承担报建及建设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税收。 3、为保证保障房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A地块的买受人应按协议要求缴纳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具体建设要求及权利义务祥见《委托开发合作协议》。 4、成交价款不包括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拍卖法规定收取)。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具备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开发业绩及社会信誉,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1日2011年12月01日会昌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1日2011年12月01日会昌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0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02日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02日10时00分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需严格执行《委托开发合作协议》的内容要求,按照廉租住房、林业危改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防工程及市政道路和其它附属建筑的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并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200万元履约保证金转入账户(户名:会昌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会昌县支行 账号:1510208029024912480)。买受人应在县房管局和县住房保障中心的监督管理下,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施工单位,委托工程监理。
    2、县住房保障中心将按800元/平方米回购廉租住房,按成本价格回购林业危改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
    3、本次拍卖我局委托赣州诚兴拍卖有限公司具体承办,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出让宗地的详细要求及情况详见出让文件资料;
    4、本次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本公告解释权归会昌县国土资源局。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昌县上渡街1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576799871
    开户单位:会昌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会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146029280000004963
会昌县国土资源局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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