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铅山县12月6日拍卖出让湖坊镇河西村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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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国土告字[2011]20号
经铅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铅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360910110001 | 宗地面积: | 9106.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铅山县湖坊镇河西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2.8 | 建筑密度(%): | ≤65 |
绿化率(%): | ≥10 | 建筑限高(米): | ≤22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投资强度: | 2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申请人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竞买申请人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2日 至 2011年12月05日 到 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2日 至 2011年12月05日 到 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0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0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06日09时00分 在 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拟出让宗地采用不设置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整地出让。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3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交清地价款后30日内出让人将土地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拟出让宗地采用不设置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整地出让。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3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交清地价款后30日内出让人将土地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姜先生 盛女士
联系电话:0793-5353660 13970330861
开户单位:铅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铅山支行
银行帐号:202703110000000278
联系地址: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姜先生 盛女士
联系电话:0793-5353660 13970330861
开户单位:铅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铅山支行
银行帐号:202703110000000278
铅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1-11-11
2011-11-11